校友工作处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校友工作处,简称校友处,其前身是校友工作办公室,成立于2003年。因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校友工作办公室于2019年合并自党政办。2023年3月校友工作办公室单设并更名为校友工作处,纳入学校直属管理单位,与湖北师范大学校友会和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秘书处合署办公,全面负责学校校友和捐赠工作。下设有综合办公室、校友事务办公室、社会捐赠办公室和媒体宣传和信息管理办公室等4个科室。
校友工作处(校友会秘书处、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学校校友工作。出台和修订学校校友工作制度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制度,制定学校校友工作年度计划。对校内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的考评。做好校友工作处、校友会秘书处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的日常事务工作;
2.及时收集校友信息,建立和丰富校友联络信息库和校友人才信息库。做好校友活动安排、返校聚会、来校接待,协调校友与学校合作事宜;
3.加强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间的联系,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加强校友基础工作建设,建立起学校校友工作的长效机制,密切校友与母校情感,通过发挥校友的积极作用,为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高水平的师范大学贡献力量;
4.指导建立各地、各行业的校友联络组织体系,加强与校友分会的联系,指导校友分会各项的工作;加强对学院校友工作的指导;
5.做好校友工作处、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建设、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做好校友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加强校友宣传工作。做好校友会、校友分会和校友各项活动、咨询的宣传报道工作;
6.编辑出版《湖北师范大学校友通讯》期刊,定期向校友通报学校的建设发展情况、校友会活动情况及校友情况。定期向学校党委行政汇报校友分会发展和优秀校友近况;
7.协助教育发展基金会领导班子,做好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筹措、管理和使用。
8.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