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湖北师范大学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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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理事:
为精简会议流程、提升办会效率,减轻理事参会负担,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湖北师范大学校友会章程》相关规定,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湖北师范大学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议事项
(一)审议并表决关于接受胡艳军同志辞去湖北师范大学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职务的申请;
(二)审议并表决关于接受周黎明同志辞去湖北师范大学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职务的申请。
二、表决方式
请各位理事审议并表决上述事项,并于 2025年7月13日(星期日)17:00前,将填写完毕的《湖北师范大学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回执》(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秘书处,或直接通过工作人员微信、电话等方式反馈表决意见。逾期未反馈者,视为同意全部审议事项。
电子邮箱:416458644@qq.com
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3995968997/15902063662
湖北师范大学校友会秘书处
2025年7月9日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回执.docx